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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他如今甚至还没有意识到,他正在推行一场改革。

    “未央宫的铁杯中,倾倒出了席卷天下的黑铁时代。”后世如是评述。

    在那本书中,刘彻的时代被称为“黑铁时代”,刘彻本人被称为“黑铁的皇帝”。继风传天下之后,他对铁器的痴迷随着汉武一朝的传奇一起,流传千古。

    而未来的黑铁皇帝刘彻本人,此时正在思考一个在后世看来根本算不上问题的问题。

    他预备在最快的时间内再发动一场战争。

    对他来说这没什么难度,他的威望和手段可以轻易集中起举国上下的资源,红薯和良种保证了源源不绝的粮食,冶铁技术的革新也使得兵器源源不绝。

    他在思考将领的问题。

    李广么,不予考虑。他又迷路了,他实在已经迷路太多次了,起先刘彻可以纵容他毫无意义地消耗粮食,因为库房里堆积的红薯根本食之不尽。

    但现在。

    他看了李广一眼,很快又漠然地收回了视线。

    那些粮食有了更重要的用处,所以从此刻开始,李广就已经被他放弃了。

    至于卫青,不需要考虑,卫青必然仍然是主帅。

    他犹豫的是霍去病。

    这个崭露头角的年轻人。

    他要不要,再把他放入无法掌控的战场?

    第84章 黑铁时代02

    这些思虑只持续了一瞬间, 刘彻立刻就镇定了下来。

    他自认不是庸人,不会自乱阵脚,在他还没弄清楚神女的用意时, 他最应该做的就是按照他自己的心意,做他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何况他也很看重霍去病, 这是卫青的外甥,卫子夫的外甥。

    他小的时候就时常跟在刘彻身边,后来他逐渐地长大, 到足够走上战场的年纪, 就像是刘彻从未央宫放飞到战场上的鹞鹰。

    刘彻也很期待,当这只鹰飞到更大更辉煌的战场上时, 又将为未央宫带回来什么样的猎物。

    春天再一次到来的时候, 大将军长平侯卫青再度领兵出征。一同出征的将领名单中,有冠军侯霍去病,没有飞将军李广。

    这也是长安城中的一件大事,陛下发下诏书,免去了李广的官职。曾经煊赫一时的李将军, 就这样消失在长安城的风雨之中了。

    有人说他回老家了,走的时候很平静, 没有众人想象中的惊怒,穿着布衣, 牵着一匹瘦马, 据说是要找个水草丰茂的地方去养马。

    更多的人只把这话当做一个笑话,只要稍微知道一点李广的为人, 就不会把这个人和养马这种事牵扯到一起。

    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

    ——

    赵平第二次跟随在那个人身后出征。

    从嫖姚校尉,到骠骑将军冠军侯, 赵平还从来没见过升迁如此之快的将军,更何况这一年他只有十七岁,年轻得可怕。

    他叫霍去病。

    赵平在心里想着这个名字,就像从前在心里想着卫青的名字一样。

    这一次再见,他觉得君侯长大了一点,或许是因为年龄的增长,也或许是因为权势的增长,他的面孔变得冷硬,眺望远方时,流露出深沉的气度。

    赵平心里觉得敬服,但又有些失落。

    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个老实人,在军中多年,从来没有做过出格的事情,按部就班地打仗和升迁,服从上官的每一句话,同时也小心保住自己的性命。

    此生最凶险的事情就是跟随在冠军侯身后的那一场厮杀,孤军深入伤亡惨重,取得绝大的荣耀也冒着绝大的风险。

    封赏和爵位到手之后,赵平回家了一次。

    他出生长大的天水郡安逸如常,每一张面孔都亲切,见到他的每一个人都凑上来,热切地吹捧他如今的地位。

    赵平对此只是稍微一笑而已,只有他自己知道,每天晚上睡着高床软枕,他却总是惊醒。

    他总是梦见那一天……不是封赏得爵的那一天,而是跟在君侯马后冲进匈奴阵中的那一天。好多人,好多活人,更多死人,被砍断的头颅冲天而起,血喷溅出来的声音震耳欲聋。

    那么多袍泽都死在那一天,赵平活着回来,却并不觉得自己应该回来。

    他所学习的骑术和武艺其实都不足以支撑他回来,死里逃生,只是侥幸而已。

    但那样的侥幸往后应该是不会有了,君侯出身显贵,如今的身份也显贵,已经有了立身的军功,想必不会再像从前任职区区一个嫖姚校尉时那样行险。

    这也许就是最好的结果,人总不能依靠着行险度过一生吧。

    起先赵平以为自己松了一口气。

    但他每晚还是做那个梦,那一天,喊杀声和血喷溅出来的声音,每个夜晚都在他耳朵里他脑子里回放。

    赵平越来越多地回忆起那一天。

    他意识到他舍不得那一天。

    从前他对自己的认知其实是错的,他根本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老实人,那种人是不会想着在战场上争夺军功的。

    而他这么多年栈恋军中不肯离去,等的是封赏,是得爵,但更是那天的战场,杀人,扬名,血和金银爵位一样令他激动。

    赵平读过的书少,他很难讲清楚心里那团火是为什么燃起,更多的东西,他也说不清楚。

    但他开始意识到,那些人吹捧他时,他表面上微微一笑,心里其实在傲慢地冷笑。

    他想这些人真可怜,只看得见爵位和封赏,却看不见这些东西上都沾着血。

    男人就应该得到这种沾着血的战利品,而真正的辉煌时刻只在战场,更是这些人穷尽一生不可得见甚至不可想象的场面。

    他说不清为什么那么多年他一直小心地保全自己,此时却忽然开始渴望起冒险。

    但他知道此后再也不会有像那样冒险的机会了。

    应当如此,赵平也赞同君侯在面对匈奴人时执行更稳妥的对策,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年轻的将军,也应当惜身。

    但君侯侧过脸,他举起马鞭,指着远方,“你看那座雪白的山,像不像一个雪白的女人。”

    “女人”这两个字,在军中往往有一种暧昧的含义。但说这话时他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语气也不戏谑,就叫人没法生出绮丽的念想。

    赵平愣了一下才意识到君侯在向他说话。

    他没有急着回应,而是顺着君侯的视线远望,看见一座浮在天边的,云一样缥缈而又雪白的山。

    在这个没有仗可以打的漫长冬天,赵平也说不清楚自己是以什么样的心态,悄悄地学习了一些匈奴人的语言。

    他依稀记得那是匈奴人的圣山,匈奴人认为无论他们走到哪一寸土地,抬头就能望见这座山,因为山一直望着他们,那是他们的圣山,他们敬奉圣山,圣山也注视着他们。

    那座圣山。

    赵平回忆着一根蠕动的舌头,教他匈奴话的那条老迈的舌头。

    匈奴人称之为烂祭系……狼居胥。一个拗口的名字。

    此后不久,赵平就明白了,为什么他渴望冒险。

    或者说他渴望的其实并不是冒险,而是跟随在君侯的马后冒险。

    因为更多像他一样的人来了,赵平完全想不出君侯是怎样做到的,但君侯麾下开始汇聚起一支特殊的军队,每一个人的骑射都极其精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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