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耽美

锁娇
*本文5.31入v,欢迎大家支持(鞠躬) 国公府婢女荣竹影,生的柳亸花娇,荣光殊艳,没少为公子哥们惦记。  可她心中已有情郎,遂婉拒了所有伸来的高枝,一心只想离开国公府,好和情郎长相厮守。  一朝攒够了银子,荣竹影收拾好行囊,打算赎身离开。  可不知为什么,从她决意离开的这一刻起,便有千万种障碍涌上来,阻挠她离去。  荣竹影猜测,大抵是府里的主子在背后觊觎她。  *  国公府共有三位男主子:  二爷秦棟是个妻管严,性懦弱。  四爷秦泗是个混世魔王,对她觊觎已久。  还有他们的长兄,国公爷秦婴。此人权倾朝野,更兼渊渟岳立,气盖苍梧,乃是天下共瞻的赫赫战神。  可他才回京不久,和荣竹影甚至没有打过照面。遑论他不近女色,绝无可能做出如此猥鄙之事。  荣竹影思来想去,觉得应该是四爷在背后阻拦。  秦泗果然朝她下手,她奋力挣扎,几欲咬舌自尽,所幸国公爷路过救下了她。  男人高大俊美,却严苛不近人,他严惩了秦泗,目光落在荣竹影凌乱的衣裳上,遂解下大氅鸦青织锦的鹤氅,随手递与下人,声音冷淡:  “给她披上。”  荣竹影垂泪,对他感激涕零。心想,总算没有人阻拦她离开了。  可谁告诉她,为什么没了秦泗的阻碍后,她依旧被困在府里,不得出离? 荣竹影不气馁,依旧想方设法寻求出府的办法。  直到那个雪夜,秦婴忽然捉住了她的手,荣竹影才惶恐惊觉: 阻碍她离开的人,从头到尾都不是秦泗,而是秦婴。  她害怕了,想逃,没了命的逃,不惜一切代价逃。  可她不知道的是,对于权倾朝野的秦婴而言,天下如棋局,一子一格皆在他掌握中。国公府是困住她的金笼,而国公府外也是他布下的天罗地网。  他冷眼看着她四处逃窜,在罗网中撞的遍体鳞伤,才施施然伸手,将她擒回笼中。  末了,垂眸笑道:  “荣娘,我不喜逼迫人。是你鸢肩羔膝,卑声俯首,心甘情愿躺在这里的。”  “从今往后,你的每一滴泪,只许对我流。”  *  ps:  1,1v1,双洁,he,男主的两个孩子不是他的。  2,男主是暴虐阴鸷的权臣,女主是倔骨头,死倔死倔的那种,谁也不服谁。男二是张四,但是按照文中的重要程度也可以说是男主之一。  3,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预收:《阉狗从良记》三庆此人,为宦十三载权倾朝野,端的是罗刹心肠,无恶不作,纤善不为。  后太子登基,他被处以极刑,行刑之日,万民观刑,拍手称快。  临死前,他余光瞥见欢呼雀跃的人群里,唯有一女子静立角落,她一身缟素,正望着自己,泪流满面。  是四喜。  他初入宫时的对食宫女,善良温和,清丽如画,也曾与他缝衣补袖,一如寻常夫妻,可少女到底看不惯他苛酷残暴的行径,离开了他。  三庆的一缕幽魂飘在空中,他看见,第二日,太子清算孽党,四喜俨然在册。  一十三年,她清白傲骨,从未沾过他一点好处。却被他连累,凄惨赴死。  她就死在他被凌迟的刑台上,鹅毛大雪杳然而至,覆盖住了两个人的尸骸,如小小坟茔。 生前不得共语,死后雪来合棺。  *  三庆重生了。  重生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拦住正要弃他而去的四喜,低声下气道:  “我错了,咱俩重新和好吧。”  *  到后来,世人皆赞,匡扶朝纲,平定边乱,护佑南朝山河无恙,少不了那两位忠良的功劳:  妖童媛女,三庆四喜。  *  这是一只恶毒死阉狗,为了追老婆,而被迫从良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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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君今天火葬场了吗
盛烟死在了她成为太子妃的第三年 那时恰逢大雨,冲散了她长达十三年的固执爱意。 回想这一生,为了得到太子君故,她卑微且恶毒的心思人尽皆知。 以父兄岌岌可危的权势做逼迫,以盛家摇摇欲坠的家业做诱惑。 君故漠然一笑,轻蔑收下,随后弹指间,将其一一覆灭。 三年间,父兄相继战死沙场,盛家随之顷刻覆灭。 一切尽如君故当初所言,而她,等来了这场雨。 临死之际,明明满腔都是发苦的雨水,她却没想那些酸楚的往事。 只是念着孩童时,那时君故还不是太子。 他递过一只纸鸢,许诺道:“此生定不负青梅。” 原来,是假的呀。 待到大水漫过头顶,她轻闭上眼。 若是有来世,她一定不会重蹈覆辙。
已完结
标记白月光的死对头后
余悸有个白月光。 白月光喜欢他的钱,喜欢他的地位,喜欢他的家世,喜欢他的一切,除了喜欢他这个人。 可他真的爱惨了他的白月光。 为了白月光,他会在白月光的考核面临落选之际,不遗余力为其铺路。但对于他的付出,事后却只换来白月光的一句:“区区几千万对你来说不算什么的吧?” 甚至在权衡利弊时,白月光总会在第一时间选择与他划清界线。 即便如此,余悸也从未离去。 一直到白月光失去了一切,白月光才终于发现,这世上除了余悸,无人真的爱他。他终于愿意注视余悸了,他想,如果知道他回心转意,余悸一定很惊喜。 结果去到指挥室后,看到却是另外的Omega搂着余悸的脖子亲。 而那个Omega,还偏偏是自己的死对头!
已完结
朕当外室那些年
这年头,皇帝是真不好当啊。边关要钱。赈灾要钱。修河堤要钱。就连长公主她驸马家的马厩要修也来跟朕要钱。朕苦啊。独自微服出宫喝酒,在花船上听闻一个江南来的富可敌国的女富商要找个夫郎作伴。要求容貌俊朗,身家清白,一旦选中,虽不能给夫郎名分,但她名下两成产业皆可送出,折银二百余万两。朕心动了,自问容貌不丑,身家……也还算清白。于是,朕当晚就去应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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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顾法医同居后
时誉3岁时父母意外离世,是哥哥时煊把他给带大的。 时煊对他这唯一的弟弟既疼爱又严厉,一心只想他留在本市,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平安长大就好。 但时誉性格跳脱,主意大过天。 高中毕业,时誉悄悄更改了大学志愿,考去了外省有名的传媒大学。 原以为脱离了哥哥的监管,哪知开学报到第一天,就被顾严领回了家……
已完结
倾久辞
时倾久等了千年,借着忘川河的怨鬼邪煞苟延残喘,终于得偿所愿之时,本该天人之姿的可人儿却弄的自己不人不鬼,又疯又魔。 曾经举世无双的妙人,此时小心翼翼的走到了心上人身边,战战兢兢的只敢一点点的试探。 怕心上人嫌弃自己的一身残破,嫌弃他的癫狂凶煞,怕自己等了千年却得一场空欢喜。 可是江辞对他的爱好像不需要理由,可以跨越无数轮回。 以致于最后,时倾久得了心上人的满眼宠爱,将他宠的满身骄纵。
已完结
当路人甲成为万人迷
“医生,我好像得了妄想症,妄想所有男人都喜欢我。” 沈秀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女孩,在小说里只能当路人甲炮灰的那种。突然有一天,她身边的男人都喜欢上了她。 不是她疯了,就是这个世界疯了。
已完结
燕京小厨娘
私房菜主厨吴梅不小心吃了红伞伞,再次醒来就成了燕京城一家烧饼店的二女儿。爹爹早死, 寡妇娘亲起早贪黑做活养家,忙得脚不沾地。看着嗷嗷待哺的一群小萝卜头,梅娘只好拿起了锅铲。本来只想着喂饱弟弟妹妹,可是没几天,胡同里的街坊邻居们便闻香而来。“梅姐姐,上次做的桑葚果酱还有没有?”“二丫头,那梅干菜烧饼给我来十个!”“梅儿妹子,前面那个小酒摊跟你定二十斤酱猪头肉!”靠着化平凡为美味的厨艺,梅娘迅速成为全胡同的美食风向标,小小的烧饼店生意兴隆。胡同里的穷苦老百姓们忽然变得白白胖胖充满希望,不由得引起了五城兵马司的注意。几位大人亲自出马,来到此处调查案件。三天后,顾指挥使扶着墙缓缓走出胡同,后面跟着一串儿东倒西歪打嗝不断的属下。“让人都撤了吧,这里没什么贼赃,就是饭食太好吃了……”顾大人回头看看烧饼店的招牌,忽然觉得人生有了新的目标。要是天天都能吃上这样好吃的饭菜,夫复何求?***预收文的分割线***《明宴》——解锁明朝美食地图千万粉丝的美食女主播郑婉一朝穿越,成了明朝富贵人家的小厨娘。虽然身份低贱了点儿,但是咱有绝活儿在身,哄个地主家的傻儿子那还不是小菜一碟?新鲜上岗的郑厨娘摩拳擦掌,准备在明朝大展身手。蜜汁烤羊排,挂炉野鸭,姜葱焗花蟹,柠檬凤爪……凭着各种新时代美食,还有自创的科技与狠活儿,郑厨娘信心满满,时刻做好被主人家厚赏的准备。然而有一天,小丫鬟偷偷告诉她,主人家姓张。郑厨娘很上道儿,有忌讳是吧,章鱼小丸子马上改名鱿鱼小丸子!小丫鬟摇摇头:“主人单名一个岱字,字石公。”天雷劈下,郑厨娘瞬间目光呆滞。张岱?明朝那个斜杠青年?想到前世曾狠狠学习过的《陶庵梦忆》,郑厨娘默默甩了把冷汗。她这岂止是班门弄斧,简直是在米其林餐厅门口挥菜刀。不过话说回来,好不容易有了一次近距离接触偶像的机会,咱是不是得把握一下?郑·夹起尾巴·婉娘:学无止境,艺多不压身,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服侍好明朝第一美食家做好准备!只是,张老爷叫她一起去编食谱是怎么回事?那个,御厨向她请教番柿的十九种食用方法?最后,下西洋不用带上她吧?她只是个小厨娘,为什么要向全世界传扬大明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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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美人穿成作精贵妃后
林姝姝穿成架空朝代里的作精贵妃,带着她一步三喘、弱不禁风的玻璃身子。 贵妃仗着皇帝宠爱,上敢阴阳太后,下敢杖责使臣,宫里的人得罪个遍。 却不想,皇帝对她好,全是因为受制林家,实际烦她至极,林家覆灭之时,便是贵妃谢罪之日。 林姝姝:“我还能挣扎一下。” 林姝姝穿来时,贵妃刚打了使臣,扬言要把人家收进宫里做奴才。 使臣不堪受辱,大闹要贵妃道歉,谁知宴时,贵妃才福了福身,便倒下了。 第二天就传出,贵妃病重,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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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为阴冷掌印的亲闺女
时归穿成书里早死的无名路人甲。原主被娘亲托孤,跟着舅舅上京寻亲,却在寻亲路上被拐进醒春楼,十三岁做了富商的外室。等被掌印亲爹找到,早已是乱葬场的一堆枯骨。她穿来时,正偷听到舅舅与花楼的老鸨讨价还价,想将她卖个好价钱。时归:??说好被拐的呢?放弃寻亲跟着舅舅安分过日子的路子是断了,偏那远在京城的亲爹也不是什么好相与的。相传那位司礼监掌印原是清贵读书人,连中两元入京赶考,不料得罪权贵做了宫里的太监。数年间,他手刃仇敌,从最卑贱的扫洒太监成了新帝最信任的掌印,阴冷自恣,残害忠良,受尽唾骂。一个是不怀好心的舅舅,一个是心狠手辣的亲爹。时归哪个都不想选。只是——她看了看自己不及大人腰高的三头身:……拼了!抵达京城的当夜,时归凭着小巧灵活的身体,直直冲进传说中会吃人的掌印私宅,一头撞在掌印小腿上。面对陌生小孩的认爹,掌印挥退左右侍从,纡尊降贵走到时归跟前,眸中隐有血色:“你可知上一个找我认亲的,下场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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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Beta过分咸鱼
江晨是个不折不扣的Beta,成绩一般,过得相当咸鱼,每天不是在犯困,就是在犯困的路上,一副睡不醒的样子。 他有一个竹马,叫顾鑫,是个Alpha,成绩优异,稳坐年级第一。 高一开学不久后,顾鑫收到Omega校花的情书。 江晨软塌塌地靠在他背上,睁开他那一双时常犯困的桃花眼,贴在顾鑫耳侧,阴阳怪气道:“顾鑫,你又收情书。” 顾鑫耳根发热,反手轻轻按了下他的脑袋,说:“站好。” 受有点丧、有点咸鱼、还有一点沙雕,最可怕的是,攻还宠着他。 本文AB恋,没有变O情节,校园小甜饼,双箭头,日常向。 不提倡高中生早恋,所以攻受18岁之前不谈恋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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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养储备粮我统一了修真界
[恭喜你获得一枚妖兽蛋,你选择:A.煮熟吃掉 B.作为储备粮养大再吃] [bingo,你选择B,恭喜你获得惩罚:全修真界的追杀X1,获得奖励:修真界最后一条龙X1] 作为末世最强能力者,顾行路死后穿越到修真界,却穿成了一个天赋极低,处境还不太妙随时可能再次挂掉的废材。 好在,他的吞噬异能跟了过来,异能归零,久违的饥饿感席卷而来。 买了一颗妖兽蛋,谁曾想煮蛋的过程中,妖兽破壳而出。 本想将其养起来当作储备粮吃掉,养着养着把储备粮养成了道侣。 然而全世界都想跟我抢老婆怎么办? 顾行路:那就打到他们不敢再想。 龙云星一直认为顾行路对自己一见钟情,不然怎会在自己破壳后对自己无微不至,生死不弃,甚至面对整个修真界都毫不退缩。 但有一件事他始终想不明白,破壳时他为何在滚烫的沸水里。 一开始以为自己养了一条蛇当储备粮的顾行路:别问,问就是爱你。 每天都在馋老婆/护短/钢铁直男攻X能打更能哭/软呆自恋美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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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养的鹦鹉竟然是陛下
柳无故乃柳国将军,用兵如神却死在了柳国新帝手上。 重生后发现自己竟然成了敌国黎国的皇后。 黎国宫内人人皆知皇后养了只鹦鹉。 却没人知道皇后天天教鹦鹉说话,内容全是辱骂柳国新帝的脏话。 莫名其妙会变成鹦鹉的皇帝黎星宿每日被逼着说话烦不胜烦。 后来,柳无故仍教他说的话,主人公却变成了身为皇帝的他。 内容却更加让鸟难以启齿。
已完结
我是卷王穿越者的废物对照组
【恐同笨蛋美人vs阴暗疯批卷王,双穿,晚12点更】时书一头闷黑从现代身穿到落后古代,为了活命,他在一个村庄每天干农活扫鸡屎喂猪喂牛,兢兢业业,花三个月终于完美融入古代生活。他觉得自己实在太牛逼了!却在河岸旁打猪草时不慎冲撞梁王仪仗队,直接被拉去砍头。时书:“?”时书:“操!”时书:“这该死的封建社会啊啊啊!”就在他满腔悲鸣张嘴乱骂时,梁王世子身旁一位衣着华贵俊逸出尘的男子出列,沉静打量了他会儿,缓声道:“学习新思想?”时书:“……争做新青年?”谢无炽面无表情:“6。”这个朝代,居然、不止、一个、穿越者。-同穿古代却不同命,谢无炽救时书一命。时书感激的找他闲聊:“我已经掌握了这个村子的命脉,你要不要来跟我混?吃饱到死。”谢无炽看了看眼前衣着褴褛的俊俏少年,淡淡道:“谢了。我在梁王座旁当谋士,生活也挺好。”“……”感受到智力差距,时书忍了忍:“那你以后要干嘛?”“古代社会,来都来了,”谢无炽声调平静,“当然要搞个皇帝当当。”一心一意打猪草的时书:“…………”-谢无炽果然心思缜密,心狠手辣。时书惊慌失措跟在他身旁当小弟,眼睁睁看着他从手无寸铁的新手村黑户,积攒势力,拓展版图,逐渐成为能逐鹿天下的雄主。连时书也沾光躺赢,顺风顺水。但突然有一天,时书发现这是个群穿系统,只有最后达到“天下共主”头衔,并杀光其他穿越者,才能回到原来的世界。“……”一个字:绝。时书看看身无长物只会抱大腿的自己,再看看身旁手染滔天杀孽、智谋无双的天子预备役谢无炽。——他还不知道这个规则。时书深吸了一口气。当天深夜。时书拿着一把短刀,衣着清凉,白皙肩头微露,诚惶诚恐爬了谢无炽的床。躺鸡萌妹vs卷王大爹*排雷:攻有性|瘾,身心双洁,就情趣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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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合欢宗妖女的短命灵宠
预收文《上门前,没人说娘子是捉妖师》文案最下~  姬竹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布偶猫  还浑身疼得要死。  昏死过去前,她好像看见了一个容貌姝丽的女人将她轻柔地抱起,轻抚间疼痛消失了不少。  再醒过来,姬竹才发现自己是穿书了,穿进了修真世界中,成为合欢宗妖女的灵宠。  姬竹沉默了,回想一番文中内容,如果她没记错的话,这只灵宠好像会在未来某一天惹怒妖女,被她一掌挥死了?-  毫无自保能力的姬竹只能在妖女这里先养精蓄锐,寻求离开之法。  只是很快她就发现,这妖女怎么这么黏猫!走哪就把她带到哪!  在给某妖女踩背按摩时,姬竹心想只要自己不惹怒她,待在她身边,她应该能保自己一辈子衣食无忧吧?  然而这个想法很快就打破了。  当看到文中男主提出要与她双修,而妖女还没拒绝时,姬竹气得直接炸了毛。  冒死给了妖女一爪子,转身离开不想看他们翻云覆雨。  哪知她离开后,妖女却像是疯了一般满世界找猫,寻猫启事贴满了大街小巷。  阴差阳错下得以化形的姬竹:……  哼,她才不会被这些表面的糖衣炮弹迷惑了!    一直以来谨慎裹紧自己小马甲的姬竹,却不曾想在一次魔族来袭时掉马了……  看着自己身上因为受到致命攻击而自发催显的保命灵罩,姬竹脑海中只有两个字:  完了。    后衣领被人拎起,妖女阴郁而危险的嗓音在自己耳边响起。  “小猫,你不乖。”傲娇炸毛怂包小太阳x偏执腹黑双标大美人预收《上门前,没人说娘子是捉妖师》.  安南第一次见到简恣年,是在她的绣球招亲上。  安南素来胆小,可那天在看到简恣年那双平静灰寂的眸子时,突生出了恻隐之心,不顾他人辱骂将绣球抢到手。  婚后看着自个娘子清绝秀丽的面容,安南忍不住红了脸。  曾经捉妖第一大家的简家逐渐湮没无闻,转而成为世人眼中的商贾之家。  到简恣年这一代遭逢巨变,只剩下她一个女子,所有人都虎视眈眈的想要吃她的绝户,无奈之下简恣年只得绣球招亲招个上门女婿。  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抢到绣球的竟然是一位身姿纤瘦单薄的女人。  面对她还时不时的会脸红。  相处的越久,简恣年越发察觉出她的可爱来,有些时候常常会想,她如果能够变小,这样去哪里都可以带着她了。  只是等这个想法真的能够实现时,她还是惊了。小剧场:  看着突然变回本体的安南。  简恣年:“……你是老鼠?!”  安南大惊失色,连忙示意自己的迷你尾巴:“我是金丝熊!尾巴超短的金丝熊!”  简恣年默默拿出祖传的斩妖剑:“那不也还是老鼠。”  安南气得浑身毛发炸起来,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等安南再醒来,看到的就是简恣年抹着泪的往自己身上撒土,边撒边说把自己吓死了,她要守寡了。  夭寿,她要埋了自己!  胆小爱炸毛小仓鼠x腹黑精明捉妖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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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物整理师
“我走进一个人的家里,整理了ta的一生。” 因为母亲去世回到家乡的柳雨山意外得到了一份临时工作——遗物整理师 他们穿梭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将死者的遗物整理打包,或烧掉,或寄给家属 每个死亡背后都有一段故事,他们在遗物中找到了爱、恨、遗憾、理想…… 第一个故事:因为疫情滞留他乡,成为一名志愿者的外卖小哥,他的枕头边,有一枚没送出去的戒指。他原本的车票,是要去往疫区的。(bl向) 第二个故事:无人认领的杀人犯家里,装修温馨,有干枯的鲜花、毛绒小熊还有和闺蜜的diy相册,难以想象这是一个以凶残手段杀死一对夫妻的杀人犯。遗物要烧掉那天,有个女孩匆匆赶来,手臂上有白色袖章,她是相册里的另一个女孩。(亲情、gl向) 第三个故事:下单的人居然是当红的明星,柳雨山看过他的电影,明星请他们一同去往逝者位于可可西里的住址。 逝者是一名野生动物保护站的巡山员,死于盗猎分子之手,他床头的抽屉里放满了未寄出的信,最后一封是两个月前,他写:北樾,你之前不是问我可可西里是什么意思吗?可可西里大概是美丽的青山,美丽的少女。我觉得,是你。(bl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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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春知处
纪云蘅发现她捡来的小狗疯了。 见到她不会再摇着尾巴往她腿上蹭不说,给它带的饭也不吃了,还不让她摸,就藏在角落里用一双大眼睛戒备地看着她。 她只是无意间说了句:听说皇太孙是个嚣张跋扈的主。 就被小狗崽追着咬了大半天。 纪云蘅气得把它拴在院子里的树下,整夜关在外面,任它怎么叫都不理,铁了心地让它好好反省。 谁知隔日一大早,就有个俊俏的少年爬上了她的墙头。 ———— 许君赫原本好好的跟着皇爷爷来泠州避暑,结果不知中了什么邪,每到日落他就会穿到一个叫纪云蘅的姑娘养的小狗身上。 这小姑娘在纪家爹不疼也没娘爱,住在一个偏僻小院里,被人骑在头上欺负。 这种窝窝囊囊,逆来顺受之人,是许君赫生平最讨厌的。 可是在后来张灯结彩的庙会上,许君赫来到约定地点,左等右等没见着人,出去一找,就看到纪云蘅正给杜员外的嫡子送香囊,他气得一把夺下,“昨天不是教你几遍,要把这香囊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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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枝春
【古言 宅斗 非重生 非穿越】文案:华枝春满,天心月圆言情版文案:容朝华拒过三回亲第一回,她对世家公子楚明忱说:“我要我的夫君才比子建。”第二回,她对清贫才子沈聿说:“我要我的夫君富比石崇。”第三回,她对二样皆有,但腿脚不便的裴忌说:“我要我的夫君马踏山河动。”以上男性按首次求婚顺序排列阅读提示:女主不会只谈一个 更六休一(暂定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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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曾照小重山
谢昭宁曾经毒冠汴京,世人皆以毒妇代之,唾恨不已,骂她分明一身尊荣,翟衣凤冠,但干了多少阴私之事连自己都不清楚,可是没人知道,在生命的最后,她是何等的痛悔,痛悔这一生最好的时光,就此淹没在了汴京无尽的繁华中。——金雀霓裳催芳尽,明月曾照小重山。——注意1、连载期间不排雷,有排雷需求的读者请谨慎选择阅读。2、文中人物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请注意区分。3、宅斗有的我都有,不能接受的读者请勿阅。4、作者会删有争议的评论,不能接受删评的请勿留评。5、以质量为重,写不出来会直接断更,断更会通知,但会尽量做到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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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德日记
泽尔文第一次遇见温芙,她在巷子叫卖啤酒; 第二次遇见温芙,她在书店讹了他一笔钱; 第三次遇见温芙,她在教堂被人追杀; 第四次是在墓地,第五次在议会厅…… 她是这座城市里一个不起眼的学徒、伙计、卖酒女…… “但是殿下,你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吗?你高高在上地掌握着这座城市最高的权柄,因此认为像我这样的人渺小如蝼蚁。可是我敢说,百年之后历史可能会忘记你,但是这个时代或许都将以我为名。”
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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