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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侣远程贴贴的境地的?好累啊,想翘班,想和我家狼困觉。

    “先生,您回来了,丹妮准备了早餐,一起吗?”炒鸡蛋、煎午餐肉和烤面包的味道从楼下传了上来,过了一会儿,彼得·潘从窗户外头把小脑袋伸了进来,其实昨天家里的其他人就都知道奥尔回来了,他虽然放轻了脚步,但家里的大多数人都支着耳朵守了大半个晚上,他回来了,他们才终于安心睡去。

    烤肉鸡蛋三明治很好吃,咖啡也很好喝,所以……

    “蒙托菲斯、奥索莱、伊斯汀,你们谁唱歌最好?”孩子们,我们一块儿为了美好的未来努力吧。还有,他是用诺顿语问的。

    三位少年精灵:“???”这个奇怪的问题让他们以为理解错误,低声问了问丹妮才确定了没错。

    奥索莱代表其他两位小伙伴,用发音怪异的诺顿语回答:“我们都很喜欢唱歌。”

    精灵当年的图腾多以鸟类异兽为主(虽然不太明白为什么他们的伴生兽是独角兽,更不明白为什么翼人的形态反而是独角兽),所以精灵喜爱唱歌跳舞,喜爱鲜艳的色彩。但不代表他们是吃素的,各方面都不是吃素的,异兽的强弱排序就像是个枣核,一边是越来越大,一边是越来越小,不大不小的才是最弱的。

    奥尔将昨天写好的精灵曲谱推了过去:“学一学这个。”

    “春季祭歌?”三个小脑袋凑在一块儿,同时惊呼。

    “不,不一样。这边的音变了。”蒙托菲斯指着第二行,说。

    “先生,这首歌曲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吗?”

    “有,有着十分重要地意义。最近很可能就需要请你们用上了。”

    赛娜和多蒙伊特也凑了过去:“先生,我们可以学吗?”

    “可以。但是不要强求。”他看看丹妮,“你也可以跟着一块儿学,单人无法唱,能试着用合唱的方式。”

    奥尔意识到了他忽略的问题,以人类的情况,这种歌曲一个人演唱没人能做到,可多人合唱再搭配乐器,百分之五十还是能达到的吧?

    “而且,这件事也不要着急,你们继续按照自己的节奏学习,空闲的时候再练习就好。”

    烧伤女士和白脸先生早已经登上了移民的船只,但奥尔不缺专业的音乐人士——他现在的手里还有两个班底,一个是广场那边集体演出的,另外一个是电影公司里制作音乐的。向两边召集人手,再拉出一支专业的队伍来研究这个曲谱,没有任何问题。

    研究院分院,娜塔莉听说奥尔来找她,立刻对马洛说:“一杯黑咖啡,什么都不加,谢谢。”

    奥尔进来后,也确实直入主题——他递给了她两个笔记本,娜塔莉还能闻到新鲜的墨水的味道:“这不是您昨天晚上刚写的吧?”

    “毫无疑问,是我昨天晚上刚写的。”奥尔打响指,快速完成了隔音,“这个项目的核心是——激发人类的图腾,让他们获得魔法天赋。先别提问,请尽快召集研究小组,今天晚上我会过来,让遗赠通过我和你们一块儿投入研究。”

    奥尔可以把自己包装成一个全才,但没有这个必要。

    今天没有巡视军营的预约,所以在把曲谱转变为现代模式,将其中的三分之一分别转交给广场和影视公司,让他们组织小组后。回到警局的奥尔就忙于和阿尔弗雷德上课,查看各处工地的文件,以及修改两本手册中度过。

    至少,原定他是会在这样的繁忙中度过的,直到亚伦说,克洛菲·诺布尔公爵与迪特里·梅菲尔子爵前来拜访。

    这两位国王安排的军训方面的负责人,早该来了。国王的舅舅诺布尔公爵(克拉拉)是熟人,奥尔和他相处愉快,国王安排他表达的是对奥尔的信任。从葛雷帕子爵与泽勒子爵那儿,他也打听过迪特里·梅菲尔子爵,这位的爵位就是子爵,并非某位大贵族的继承人。

    梅菲尔子爵是个贵族圈的怪人,他年轻的时候,是个放浪形骸的诗人与剧作家,他年轻英俊又富有才华,赢得了从剧院女演员,到公爵夫人,无数身份各异的美丽女性的青睐。年过二十七,梅菲尔子爵的写作风格忽然一变,他开始喜欢写“下流”戏,谁都说他才华耗尽了,这位子爵再没有了往日的辉煌,听说最近两年过得十分落魄。

    介绍梅菲尔子爵的时候,葛雷帕子爵多说了一句:“他后来写的戏剧,您大概会很喜欢。”

    奥尔:“???”我喜欢“下流”戏?

    第463章

    奥尔当时莫名其妙,他以为的“下流”戏,是带颜色的下三路的下流。当时奥尔脸红至极,以为他曾经邀请钱德勒一块儿看小黄文的事情,现在已经广为人知了。又或者是他和达利安经常被当成流行小黄文的主角,以至于他们被人误会了。

    但是,诺布尔公爵已经是样子货了,国王陛下会特意找一个早已经远离宫廷的小黄文剧作家参与军事上的事情吗?他记得国王说,这位青年和他在思想上是近似的(等等,这人今年已经三十二了?青年?好吧……确实是青年)。

    奥尔捂着脸,他这辈子现在才二十一岁,按照上辈子的年龄算,他也只是三十出头,竟然觉得三十二岁已经是老人家了,或许因为他觉得自己已经是老人家了吧?

    总之,在过去的忙碌中,奥尔还是硬抽出时间,看了几本梅菲尔子爵的近期作品。

    看完了一本《小偷万斯》,奥尔明白自己是误会了。这个“下流”指的不是脐下三寸的那些事,而是底层、下层的意思。以这个剧本来说,它十分鲜明地描写出了小偷穷困悲苦的一生——七岁父母双亡在外流浪,就以偷窃为生,他偷了一辈子,最终冻饿而死,而他的一辈子是多长呢?

    二十七岁。

    小偷是一个可怜的人,又是一个可恨的人。有一段小偷的唱词是这样的:“我又饿又渴,要去找点艾柯。啊,那个屠夫举着屠刀,浑身是血,我看见他瑟瑟发抖。面包店的香气如此迷人,让我去看看。啊,老板娘的腰身粗壮得就像是巨魔,我看见她就两腿发软。那儿来了一个卖芜菁的老婆子,我应该能打翻她。啊,芜菁又黑又瘪,老婆子的手像是巫婆,这种东西怎能入口?

    瞧,我发现了什么?一个卖报的报童,他一脸的疲惫,一定是卖了半天的报纸,他那么瘦小干枯,他十分疲惫,他口袋里有钱,放报纸的布兜已经没了报纸,但却哗哗作响,正该是给我送钱。”

    他本身欺软怕硬,十分贪婪。随着年纪长大,他有了一身的坏习惯,酗酒、赌博,嫖C。他也曾经遇到了善良的商人,请他当了伙计,但很快他就因为偷盗商人的财产被赶了出来。他和一个年轻站街女畅想过未来,并与她结婚,但转身就因为赌债把对方卖掉了。也曾试过去做苦力或工人,但他吃不了苦,并且工人的工资太少了,“还不如我偷一个钱包”。

    二十七岁,他已经因为长期偷盗以及被殴打,所以一身是病,在被一群更年轻的小偷抢走外套和鞋子后,他赤着双脚,冻死在了索德曼街头。

    这么致郁的故事,有钱消遣的人谁会去看?

    整个故事中,只有一个善良的人,就是收容了小偷的商人,但他还没有得到好报。其余包括开始被盗的报童,与被小偷卖掉的站街女,都突然翻转,前者叫来了帮派打手的哥哥追了小偷两条街,掰断了他一根手指。后者原本就和另外一个无赖好上了,小偷不但没卖掉她,还被女人和无赖暴打一顿,抢走了钱。

    看完之后,仿佛穷人都成了不值得被帮助的坏种。但一些台词与剧情,又能明显看出,作者是对穷人有着很深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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