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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此去蓬山》7、第七回 先吃鸡(第1/2页)
将山鸡、竹叶洗净,外头裹上泥巴,寻一处人少的地方,升起火堆炙烤后,季恒方去河边将污渍清洗干净。走回到看着火堆发呆的郑婉跟前,又是干干净净一个小女孩,美中不足的是身上的衣服依旧有点点血痕。
回去途中,她念叨着衣服难洗,银子来在她肩头笑她:“你胆子可越来越肥了。过不得几年,八成是要捅破天去了。”
季恒看一眼林子里的郑婉,低声道:“是你说晋国最有权有势的人会进隐神宗,那龟儿子张口闭口他爹他爹,行事如此任性,一看就不是偷跑出来的,可见他不属于能进隐神宗的那一类权贵。而郑姑娘的神韵气质一看就和那些人格格不入,龟儿子会仗势欺人难道看不出谁好惹谁不好惹。我也狐假虎威一下。再者,龟儿子哪晓得我是葱是蒜,最多以为我是跟他们一样是从各地选来试炼的。说到胆肥,你才胆肥,知道人家有修为还敢开口说话,不怕她把你当怪物啊。”
“她是你新朋友,会看着你笑,我怕什么。”
“不看着我笑,难不成还看着我吐口水?”
“你懂个甚。有些人嘴巴笑了眼睛没笑,眼睛带笑才是笑。”
小孩子交到新朋友总是开怀,尤其是季恒,前两年在学堂因为姐姐的事与人吵架打架,回到村里以牛小虎为首的好几个男孩子老是找她麻烦。姐姐老说要忍,她忍不过去,把人骂哭打哭才算消停。邻里邻外上门告状,还要说牛小虎欺负她是喜欢她。她只觉厌恶。因此能让她当做朋友的屈指可数,加上适才与郑婉共同面对敌人龟儿子,在心理上更是亲近不少。
普通山鸡尾巴的羽毛多呈灰褐色,这只山鸡不光头冠绯红,耳羽墨绿,连尾羽也是发亮的五彩之色。季恒将它的尾羽拔下洗净,一撮羽毛在阳光的照耀下呈现出一层淡淡的金属光辉,神奇又漂亮。
连郑婉亦觉尾羽好看,赞道:“这羽毛颜色别致,不像山鸡,倒像是孔雀。”
“孔雀?《孔雀东南飞》的孔雀?它长什么样子?”孔雀是个稀罕物,寻常百姓不得见,季恒只闻其名不见其容,不曾想真有人见过。
郑婉一怔,没想到季恒小小年纪知道《孔雀东南飞》。“孔雀跟这山鸡长得差不多,比山鸡个头大,通体蓝绿色,尾羽呈扇形,传说孔雀爱美,见到美丽的人会展开尾羽,世人称之为开屏。此物并非本国所有,我有幸见过一次。”
不是晋国所有又能见到,果然如银子来所说是皇亲国戚啊。
季恒问道:“跟山鸡差不多,那孔雀有山鸡好吃吗?”
郑婉噗嗤一笑,“孔雀自古被称为神鸟,引为祥瑞。我想,没人会想到要吃它。你上过学,学里那么早便教乐府诗?”
季恒吐吐舌头,“我认字所学全是姐姐教的,她在镇上的学堂帮忙。家道中落前我们家算书香门第,爹娘全是饱读诗书之人,后来家门变故,只剩下我们姐妹二人。姐姐说了,纵女儿身不能科举无法出仕,也要会写会念,方不坠季家家声。”
说到家门变故,季恒毫无哀戚之色,郑婉不免又是意外。
季恒打小会看人脸色,见郑婉表情便知她心里所想,解释道:“四年前,有歹徒来我家行凶,从那之后我记不得以前的事,大夫说我得的是离魂症。不必为我难过,记不起来便记不起来,往后的事我记得就好。呶,漂亮羽毛给你一根,愿你如愿飞翔。”
阳光下,季恒面带笑容,双目烨烨生辉,念及她抓鸡时那般全情投入,骂人时意气风发,郑婉觉得她神气鲜活极了,不觉为她的笑容感染,也露出几分由衷笑意。她生平所见珍宝无数,无一物像季小姑娘给她的那样叫她欢喜,无论是石刀还是羽毛。
郑婉郑重接过,道:“承你吉言。”
待叫花山鸡烤好,季恒拍开泥封,夹杂着丝丝竹叶清香的鸡肉香气顺着缝隙四散开来,银子来在她肩头跳上跳下,连郑婉都道好香。
一道黑光陡然砸向季恒,与此同时,一团黄影从她们身后的大树上激越而下,直朝叫花山鸡袭来。
银子来腾空而起一脚踢飞暗器,眼看黄影化作一只松鼠张开前爪捧住叫花山鸡。
一截树藤从郑婉指尖飞出。
“吱——”
下一瞬,松鼠被树藤箍住脖子,牢牢钉在树干上,叽叽喳喳拼命挣扎。
而它试图染指的叫花山鸡仍在原处,纹丝不动。
变故发生得极快,季恒甚至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一切已尘埃落定。她只来得及见到郑婉指尖一抹一闪而逝的青色光芒。
郑婉对她诧异的目光亦感惊讶,在她看来,季恒不该看到她动用法术才对。当然,最让她惊讶的要数那只看起来萌萌的毫无杀伤力的狗,竟比她更早发现危机,更快反应。作为普通人和普通狗,绝不该有如此迅捷的动作。
短暂的惊叹过后,季恒并未对郑婉射出的树藤发出疑问,反倒是先看向那只偷鸡不成的松鼠,端详片刻后觉得它无法挣脱树藤后才骂道:“敢偷你季爷爷的鸡,贼胆包天。还以为是只黄鼠狼,结果是松鼠。怎么这只松鼠那么肥。”
郑婉啼笑皆非,上前观察一会儿后道:“此地灵气浓郁,应当是只受天地庇荫的低阶妖兽。”
“真有妖兽啊。”季恒不惊反笑,“我以为妖兽会说话。”
郑婉看她一眼,“低阶妖兽罢了,尚未开启灵智。我想你杀的山鸡应该也是妖兽,烤过后灵气散发,加上肉香,吸引了这只松鼠。”
“什么,松鼠还吃肉,我以为松鼠吃的是坚果和菌子。”
“许是妖兽有所不同。”郑婉接触妖兽寥寥,学会法术以来,这道“牵藤”是她第一次运用灵力实战,一击即中,即便是低阶妖兽也令她惊喜。不过她素来不是喜形于色之人,季恒与小黑狗身上又颇多神秘之处,故而越发内敛。
郑婉在旁,银子来不欲多生事端便没有说话,叼着松鼠砸来的松果,也就是那道黑光,到季恒跟前。
季恒拿起松果,颠了一颠,问道:“松鼠好吃吗?”
那松鼠不会人言,却好像能听懂人话,一串吱吱吱吱蹦了出来,即便听不懂松鼠的话,也晓得它约莫在抗议骂人。
“郑姑娘,一日一夜的试炼中可包含杀妖兽这道考核?”
“倒是未听仙师言及。参与试炼的多是没有修为的凡人,有些年岁极小,想来不在试炼的范围之内。”郑婉沉吟片刻,“不过谁又知道试炼考核得究竟是什么。仙师各有所好,各有偏重罢了。”
“那你要不要杀这只妖兽呀?”问了半天,季恒只关心一点,郑婉是否需要妖兽内丹,与她所图是否有所冲突。
“这……”说是妖兽,也是松鼠,比寻常松鼠大两倍,惊恐大眼,长长睫毛,毛绒绒的尾巴,让人不忍下手。
看出郑婉的迟疑,季恒暗叹。在郑婉眼中,松鼠相比是可爱的动物,哪怕是妖兽,只要没有伤人杀人;在她眼里,松鼠是皮毛是食物是钱。
人和人的差别。
“你慢慢想,让它先挂一会儿,我们吃鸡,别过会儿又来一只黄鼠狼妖、狐狸妖把鸡叼走了。落胃为安。”
郑婉莞尔,也知季恒是看她面子,否则这小姑娘怕是一股脑全吃了。
季恒将泥巴和竹叶撕开,准备擦干净手来个手撕鸡,顺便查看体内是否有传说中的内丹,被郑婉阻止,她拿出一把精美小刀,道:“不怕烫嘛。”
将山鸡切成几块,见季恒专心致志看山鸡肚子,便以刀尖挑出内脏,任她看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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