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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宿命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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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把话说的那么绝,有点后悔-

    那晚过后,隋知表面上还是正常上班,在研究所里根据地质和类型报告,进行遗物绝对年代确诊,唯一有变化的是,她多了一个时不时摸摸自己骨头的习惯。

    她深知骨髓是人体很重要的东西,千百年前,蔡桓公就是因为病入骨髓才没得治了。

    可如果,她一个人的骨髓,可以救那么多人的命,改变那么多人的人生,是不是也可以当作不值一提的东西呢?

    日常没大事的话,隋知基本不会麻烦谢徊,上下班自己坐公交,下了车再扫个共享单车骑回家,这一路上,她每天雷打不动地都要跟隋韶娴通电话。

    即使是集团出了危急,她们母女的这个日常习惯也没有变,隋韶娴对她是报喜不报忧,只说自己胖了瘦了,说李南松又给她准备了什么直男式惊喜,从来没提过集团的盈亏。

    ……

    时间如流淌过指尖的空气般不可见,几个月的时间转眼就过,科研所里可用和不可用的文字材料积成一座山又一座山。

    或许是见隋知这么久了都没反应,也或许李庭念的病加重了,赵家开始向隋文瑛施压,他大概是拿捏准了,就算没人说,隋知一定会知道。

    事情如他所料,在和隋韶娴的电话里,隋知能很明显的听见,电话那端偶尔会传来BBZL  隋文瑛尖锐的叫骂声,和东西摔碎的声音,就算隋韶娴不说,隋知也知道,她没有余地了。

    命运就是这样,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隋知原本不信命,也不信这句话,但是经历了这次,她也不得不信了。

    逃了初一的婚,就要在十五被抽骨髓。

    隋知查了,抽骨髓确实没她想象中的那么恐怖,而且像李庭念的病抽的也不多,休息一阵子就能正常上班工作。

    难受的只是手术过程,以及,李庭念在精神上对她的羞辱罢了。

    下个月他们就要回绥陵进行主墓清理,隋知不想错过。她一咬牙,拿起倒扣在年历学文件上的手机,给赵谨发了消息。

    【有空?】

    赵谨是在她下班时候回的:【在】

    隋知骑着共享单车,单手编辑消息:【这周六,你预约,地址发我,过时不候】

    发送之前,她又看了一遍,感觉最后四个字是在苟延残喘,是没什么意义卑微嘴硬。

    于是她把过时不候四个字删了,发送。

    发完,她也没看赵谨回了什么,调整了一下情绪,给隋韶娴拨了电话。

    “喂,之之啊。”电话是李南松接的。

    “爸?”隋知又看了一眼手机,确认没打错,“我妈呢?”

    李南松:“你妈跟你姥姥逛街去了,手机落家了。”

    ……逛街?

    隋文瑛肯去的商场,随便一个破布头都要五六位数,现在集团这个情况,她们去逛街?

    不对,绝对不对。

    隋知发散了一下思维,心头一紧,拐了车头,往人多的地方骑。

    正好在路口看见一辆空车,隋知连单车都顾不上还,把车扔在路边,伸手上车。

    此时电话还没挂,李南松主动跟她找起话题,语气轻快:“之之你知道吗,集团里你姥姥跟你姥姥一派的那个股东,就是死在国外的那个陈叔叔,给他清查资产,凭空少了六十个亿。”

    隋知眉头拧成了麻花。

    她听说过,当年隋文瑛本来看不上李南松,但隋韶娴那会儿就铁了心,非李南松不嫁,闹到以死相逼。

    最后隋文瑛没办法了,只能松口,但松口的条件,是让李南松入赘。

    那时候他们都还年轻,爱也爱得轰轰烈烈,李南松为了爱情,抛下尊严,真的入赘了,成了隋文瑛的自己人,并管理集团财务。

    事情到此为止还算是结果不错,可后来李南松的父亲,也就是隋知的爷爷,知道这事以后,连骂李南松是不孝子,最后活活被气死了。

    因此,李南松和隋文瑛的关系,就像是盖着一层化不透的冰霜。

    落难时最见人心,李南松的态度,令隋知不免揪了把心。

    却在这时,又听电话那头说:“估计你也不知道这事,反正就是那个陈丙国,他埋了六十亿的金子在山里,结果你猜怎么着?那山的使用权是谢家的,人家自己要用,一下子就把这金子挖出来了!真是救了你姥姥命了!”

    隋知怎么不知道这事,她太知BBZL  道了。

    听李南松这么说,她全身涌起暖流,激动到肌肉都在颤。

    原来,他这么开心,她们去逛街,是因为有这么好的事!

    她的思维过度兴奋,直到车又开出了两个路口,才意识到刚才李南松在电话里提到了的那个词。

    谢家。

    谢家……谢……

    徊?

    隋知满面红光地坐起来:“师傅师傅,咱们原路返回,开到别墅那去。”

    她情绪转变太快,师傅吓了一跳,愣了下才说:“别墅那有栏杆栏着,进不去。”

    隋知:“刷我的脸!”

    师傅一脸狐疑地看着她,连呼吸里都透着对她这句话的不信任。

    要是刷她的脸能进那间别墅,刚才她还至于骑共享单车?

    隋知浑然不知师傅的诸多内心戏,跑下车了才看见师傅惊愕的表情,却也来不及问,小跑回家。

    最近,谢徊在书房里待着的时间变长了,他不常回家,但如果在家,就一定会在书房里待很久。

    隋知换了拖鞋,把布包挂在她房间的把手上,风尘仆仆地走到地下书房。

    她本来满肚子的话想要跟他说,满脑子的问题想要问他,但是看到他坐在那,遗世而独立地安静看书,却又舍不得打扰了。

    隋知受他的影响,也坐在台阶上,暂时静下心。

    谢徊的看的书,种类繁多且内容复杂,隋知一眼望过去,有各朝各代的编年史,我国最早的文化典籍《易经》,也有研究心理学和人类发展的外文图书《机器人叛乱》、《自私的基因》等,还有许多未经翻译的书,隋知甚至连名字都叫不出来。

    他好像什么语言都运用自如,是她无法理解的强大。

    隋知视线平移,看向谢徊手里拿着的那本书,是沈从文的《边城》,这本书相对来说多见,但他竟然会看小说,这就显得罕见了。

    以至于她不禁又把腰往下弯了弯,就为了能看清书名。

    她的姿势越来越扭曲时,坐在不远处的男人蓦然开口“天冷了,地上凉。”

    “没事。”隋知弹簧似的坐好,接过话,“我不太怕冷。”

    谢徊在书里夹了片芙蕖香片书签,慢条斯理地合上书:“不怕冷?”

    “不怕,怕热。”

    “为什么?”

    怕热,还有为什么?

    隋知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合理的回答:“就……没有为什么,就是很怕热,然后也很怕火。”

    谢徊的手漫不经心点撩在椅架上,手指和紫檀木接触,发出低沉好听的沉响。

    “好。”

    他像是累了,凤眸微眯,半晌,只说了这一个字,听得人一头雾水,不明白怕火有什么好的。

    隋知愣了一会儿,才后知后觉地想起,这会儿他已经把书放下,再说话,也算不上打扰他看书。

    她向他走过去,看见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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