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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至少要留宿二十日,她哪里受的了。

    当初确实很喜欢他,可时间久了,那种疯狂迷恋的感觉就没有了。

    他始终是个二婚,不是清白之身,终归还是有些嫌弃的。

    二郎三郎清清白白,还特别宠她粘她,一刻也离不了她。

    两相对比下来,孰好孰坏一眼分明。

    午饭后,孙越以考二郎三郎功课为由,把两人叫到了书房。

    二郎三郎刚进房间,孙越一巴掌甩在二郎脸上。

    二郎被打的嘴角出血。

    三郎惊呼:“大哥,你这是作甚,大家都是兄弟!”

    孙越勾唇冷笑,无视三郎,直勾勾盯着二郎:“古话说得好,为兄弟两肋插刀,你倒好,插兄弟两刀。你可知若是没有我,你根本进不了朱家大门,你就是这么报答我的?”

    竟然蛊惑朱新宝为他生孩子,把他这个正夫放于何地。

    二郎生生受了这一巴掌:“大哥,我也不知新宝会提出先给我生孩子。”

    “她提出你就答应?你可把我这个大哥放在眼里?”

    二郎无奈:“生孩子这种事情,是每个男人毕生的愿望,大哥你能明白我的,换做任何一个人都无法拒绝这种好事。”

    孙越气急:“你们都给我滚出去。”

    二郎擦了擦嘴角的血迹:“大哥,不是我说你,你还是多放点心思在新宝身上吧,你毕竟是和离之身,注定要多承担一些。”

    孙越大声道:“滚出去。”

    二郎三郎连忙离去。

    孙越气的胸膛快速起伏,直接把书案上的文房四宝全部摔在地上。

    心痛的无法呼吸。

    贴身小厮听到里面的动静,立刻进来查看究竟。

    孙越吩咐道:“立刻备车,我要出去。”

    “是,大相公。”贴身小厮立刻去准备。

    孙越重新换了一套月牙白的袄袍,披了一件雪白披风,才往府门口走去。

    二郎三郎回去,朱新宝此刻有人陪伴,他在与不在都不重要。

    孙越走到府门口,小厮刚备好马车:“大相公,请上车。”小厮掀开帘子,等他上车。

    孙越躬身上车,坐进车厢,小厮问:“大相公,咱们现在去哪里?”

    孙越手微微发紧:“去京郊。”

    这一刻,他迫切想见到徐婵。

    或许只有看见她,他的心才能平静一些。

    当初她为了给他生个孩子,不惜吃了三年苦药。

    如今朱新宝身子好好的,却不愿意给他孩子。

    心中太苦,若是没有支撑,他该如何撑下去。

    马车摇摇晃晃走着,孙越掀开车窗帘子看着外面倒走的景色,脑海里不由想着,当初若没和徐婵和离,是否一切都会不一样。

    他依然是徐婵的唯一。

    依然是她捧在手心的人。

    “今日去京郊之事,对任何人不得提起半个字,若是让人知晓,我要你的命。”

    小厮连忙应声:“是,大相公。”

    马车走了三个时辰才到京郊。

    孙越不知道徐婵住在哪里,只知道她的不怕巷子深包子铺。

    徐婵酿的葡萄酒名满京城,虽然他没来过,但只要听过名号,也能知道她的铺子。

    “大相公,不怕巷子深已经关门了,您是要回去,还是找个客栈先住下?”

    小厮跟了孙越十几年,自然是知道他来这边找徐婵的。

    孙越道:“随便找个客栈住下吧。”

    “是。”小厮立马调转车头。

    翌日一早,徐婵准备去包子铺转转,连续在家里待了五天,如今月事快过去,也该出去看看。

    李烨一大早接到要紧事,已经去对面忙碌。

    陆鸣笙主动开口道:“婵儿,你身子还没彻底干净,我陪你去包子铺。”

    徐婵拒绝:“不用,福儿还在睡觉,等她睡醒找不到你,怕是要哭了,我没事的,自从吃了你给的小药丸,身子已经调养的差不多了,再说我身边还跟着下人,能有什么事?你们以前不在,我还不是这样过来的。”

    陆鸣笙坚持道:“之前我们不在,你那是硬撑,如今我们在了,岂能还让你一人独去?就这么定了,我陪着你去,至于福儿,我会让下人盯着她的,等她醒来,就把她送去对面,让曹德贵好生照顾,想来不会有问题。”

    徐婵见他都已安排妥当,也没什么好说的,只能同意。

    两人乘坐马车前往不怕巷子深。

    孙越起了个大早,巴巴坐着马车赶往不怕巷子深,希望可以见到徐婵一面。

    他没有当面相见的勇气,只能坐在马车里待着,只要远远见一面足矣。

    孙越一直注视着,见到一辆马车停在不怕巷子深门口,他定睛一看,马车帘子掀开,率先下来一个男子。

    男子披着黑色大氅,英俊又贵气,他下来之后马车里又出来一个女子,女子生的雪肤花貌,披着一件雪白狐狸毛风衣,他伸出手想要搀扶女子,女子也没拒绝,把手搭在他的手上,小心翼翼走下马车。

    两人有说有笑走进不怕巷子深。

    那两人正是徐婵和陆鸣笙!

    孙越脸色难看至极,心中苦涩难忍,眼眶通红,他连忙抬起头来,不敢让眼泪落下。

    虽然早已猜到陆鸣笙和徐婵在一起了,可如今亲眼看到,心中就像是掀起滔天骇浪,不能平静。

    小厮把主子的神情看在眼里,无奈叹了口气:“大相公,您还好吧?”

    孙越好一会儿才应声:“我没事。”又道:“回去吧。”

    已经看到了,也该死心了。

    只是心中懊悔的厉害,若当初他没和徐婵和离,她还是他的,他还是他的唯一,陆鸣笙哪怕再喜欢她,她依然不会多看他一眼。

    小厮不忍道:“大相公,现在就要回去吗?您还没用早饭呢。”

    孙越哪里还有吃早饭的心思:“不吃了,回去。”

    小厮斗胆道:“大相公,要不奴才去不怕巷子深买些包子过来,听闻不怕巷子深的包子是一绝,特别是里面的灌汤包鲜美异常,极为好吃,是老板娘亲自研发的吃食。”

    徐婵亲自钻研出来的?孙越顿时有了兴趣,以前两人没和离时,徐婵偶尔会给他做一顿,自从分开后,再嫁给朱新宝,她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从未为他下厨做过一顿饭。

    “去买些吧。”

    “是。”小厮连忙去了。

    不一会儿,小厮买好回来:“大相公,奴才买了好几种包子,您都尝尝。”

    好不容易来一次,没见到想见的人,至少也要吃好。

    孙越接过包子,挑了一个小笼包放嘴里,满口肉香夹杂着葱香十分惊艳,小小包子馅料却多,一口一个,吃了还想吃。

    哪怕孙越现在心情不好,吃了这包子,也觉得很不错。

    徐婵手艺真不错,不仅会酿酒,包子也做的不错。

    长的还好看。

    待人和善,心地善良。

    朱新宝和她一比,好像除了家世比她好一些,其他真是一无是处。

    苦涩笑了笑,他这算是丢了西瓜捡了芝麻。

    “走吧,该回去了。”他今日没有告假,算是旷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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